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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述明王朝在松潘藏区的统治措施
发布时间:2015-03-24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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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光荣
【摘要】明王朝在四川松潘藏族地区设松潘卫,正德《四川志》载:“本卫东西广六百七十里,南北袤一千六百里。东至龙州界一百九十里,西至牟力结吐蕃草地界四百八十里,南至叠溪守御千户所二百里,北至陕西洮州卫界八百六十里。”面积辽阔,地跨川、甘两省。生活在这里的民族主要有藏族,此外还有羌等少数民族。松潘卫的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是西蜀之重镇,诸番之要区,西番之咽喉。为此,明王朝曾大力经营松潘地区。本文试图对明王朝在这一地区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作一初步探讨。
一
洪武四年,明灭大夏以后,便积极从事进兵松潘的准备工作。首先是在与松潘毗邻的龙州、茂州确立统治地位。洪武六年,“置四川龙州,以土官薛文胜为知州”,[1]此即所谓松潘安抚使。在茂州则继续承认元时知州杨者七的政治地位,但局势并不稳定。洪武十年十一月,四川威茂土酋董帖里叛。次年,遂命御史大夫丁玉为平羌将军率军征伐。杨者七降,乃设茂州卫。在此基础上,明于洪武十二年进兵松潘。当时朱元璋采取以“抚谕为主,佐以军威”的策略。他说:“松潘僻在万山,接西羌之境,联岂欲穷兵远讨,而蛮酋屡为人寇,扰我边民,命尔帅师征之,不得已也。”[2]由于松潘地势险恶,路途遥远,既不能实行屯田以养军,又难以转输餽运,驻兵留守极为不便。因此,朱元
璋并未有建置军卫之念。所以,当丁玉遣指挥高显筑城松潘,并请设军卫的时候,朱元璋还说:“肤闻松州山多田少,耕种恐不能赡军。若以人民供亿,则是因有用之民,守无用之地,非良策也。”[3]后来,丁玉经过实地勘查,认为松州乃西羌要地,险恶之区,军卫实不可罢,朱元璋才答应设置军卫。但是,第二年即以“松州卫远在山谷,屯种不给,餽运为难,命罢之”。[4]后来指挥耿忠再次强调松州为番蜀要地,军卫不可罢,朱元璋才下令恢复松州卫的建置,至是相沿不改。
洪武二十年,改松州卫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都司管辖。自此松潘地区的卫所制度被肯定下来,而且不断得以发展。
二
明代前期,明王朝对松潘卫的建置极为关注,对其不断进行调整。宣德初年,松潘卫指挥吴玮奏:“松茂地临生番,近尝窃发,而松潘卫旧有三千户所,茂州卫只二千户所,地方广远,兵力寡弱,控制为难。且山高谷深,道路修阻,碎有缓急,通报不易,请增兵设站为便。”宣宗命四川总兵官都督陈怀覆勘后,乃于宣德四年正月,命“增置松潘卫前千户所,调利州卫前所宫军实之。茂州卫前、后二千户所,调成都中卫左、宁川卫后所官军实之。设小河千户所,调成都前卫后所官军实之。设溪子、叶棠、松州、三路口四站,拨军二百人及马给递”。[5]
尤为重要的是,在松潘各地建筑卫所关堡驻兵防守。在有的关堡内还附设骆站,以传送消息,转输粮响。如永乐四年设松潘卫镇夷关,天顺元年设镇夷堡,九年设平夷、靖夷、普安三堡。这种建筑关堡的活动,到明代后期仍不断进行。在松潘地区建筑的关、堡、墩台共八十七处,戍守官兵达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四名。[6]
松潘通往内地的大道有两条。东路:从松潘向东北行至望山关,通羊思、北定、腊梅等番,东行至龙州宣抚司。南路:从松潘到叠溪千户所。
松潘城池的营建始于洪武年间,为徐凯建造。城高二丈六尺,周九里七分,原系土墙。该城曾多次扩建。正统时,御史寇琛拓城,城跨崇山(即西岷顶),“垣周九里七分三丈五尺,隆深一丈九尺,广三丈。开五门:东曰觐阳,南曰延熏,西曰威远,西南曰小西门,北曰镇羌。嘉靖时,总兵何卿复于城南建外城二里七分,计四百二十四丈七尺,高一丈八尺。门二:西曰临江,南曰安阜。”[7]外城又曰新城,驻扎守备官军,旧城则住本卫官军。松潘城垣壮观而坚固,一直保存至今,是明代的重要历史文物。
松潘附近的重要据点,如小河千户所、平番营、漳腊营等地,亦修建城堡。
松潘卫是松潘地区最重要的统治机构,其官员设置常有变动。现择其要者略加叙述。
总兵官的设置。《天下郡国利病书·四川》载:“先年设兵备提督侍郎、都御史。成化初改设按察司副使,总理松茂兵粮。后因南路梗塞,松茂不相通,又龙州相去辽远,分设松潘威茂安绵道兵备。又设镇守总兵官,以侯伯都督充之,挂平蛮将军印。成化初改分守副总兵,协守左右将军,南路东路二游击将军,俱以都指挥充之。”总兵等之设起于何时,并未作交待。又《宣德实录》载:宣德二年“命都督同知陈怀统充总兵官,都督佥事刘昭充副总兵,都指挥同知赵安充左参将,都指挥佥事蒋贵充右参将。”[8]可知总兵、副总兵之设,在宣德初年已经存在,也许就是在宣德二年开始设置的。因为此前松潘千户钱宏曾谎报藏民劫掠,因而酿成了松潘地区藏族、羌族的大规模暴动。明王朝是在空前的军事镇压的行动中设立总兵官的。
总兵之下为左右参将。左参将主松潘东路(松潘至龙州),驻小河千户所。右参将主松潘南路(松潘至茂州),驻茂州。总兵则居中策应。
参将下有游击将军。一驻叠溪巡视威茂,一驻龙州巡视松龙,年终彼此互巡。
设置巡抚以专理军务。弘治元年兵部奏:“四川松播番夷杂处,窃掠不常,旧有专设巡抚官,近年革去,止令腹里都御史兼之。今地方多灾,恐生他变,请增置巡抚一人专理军务,抚治地方”。[9]是年,以都察院右副御史童轩提督松潘等处军务兼理巡抚。“督领本处官军,修理城池,整饬兵备,操练军马,抚治番夷。副总兵、参将等官俱听节制”。[10]以提督之名代总兵,此前已有之,如正统十一年寇琛提督松潘兵备,景泰元年罗绮提督松潘军备。但总兵之称尚未消失。可是弘治元年以后,松潘军镇即不再有称总兵者。
围绕总兵或提督的地位、权力,在有关政治机构方面发生了不少变动。“巡视四川都御史兼理松潘茂安等处防务”的任命即是一例。成化十二年四川按察司佥事林璧上奏说:“比设参将二人分守威茂,凡遇寇警,彼此异谋。虽有兵备副使一人,然兵粮之计动禀上司,千里往来缓不及事。……虽有都指挥一人龙州备冬,一人安县守备,然不据要地,又不属总兵、兵备统摄,俱肆志偷安,莫肯自效。”[11]左右参将管辖范围之划分,原有许多不当之处,如神溪、土门等六关距小河千户所极为遥远,而与茂州不过数十里,可是却由前者统辖,后者无权过问。结果是“猝然有警,难于应援”。为了协调左右参将的行动,需要总兵加强统摄。另外,松潘卫附近之龙州、安县、茂州等地常置都指挥使,他们不属松潘总兵管辖,但在军事上又要配合松潘卫所的行动。而且松潘卫远离成都,如果“临敌禀令制府,千里请战”,在军事上必遭失败。这一切都要求松潘卫的总兵必须位高权重,方能适应形势之需要。因此,明代前期多以高级官员镇守松潘。如右佥都御史寇琛、刑部左侍郎罗绮等。他们的权力很大,“凡兵粮赏罚之权,攻守抚捕之计,皆得便宜而行,故各有绩”。其后,镇守松潘官员品级日低,竟以兵备副使来居中调度。由于事权轻,参将异谋,邻州观望,以致“松茂等边失守,故番贼得越入安绵、石泉、江油境内,长年流劫,莫可御防。”因此,林璧建议:“或命就巡抚四川都御史兼理,或别选大臣一人专理松潘、茂安等处防务,令总兵、兵备以下咸听节制。庶几职任崇重,可责成功。”结果“敕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张瓒兼理松茂安绵建昌等处防务”。[12]张瓒到任后,“审度形势,改大坝旧设副使于安绵,而令副总兵尧彧军松潘,参将孙暠军威叠,为夹攻计。乘间修河西旧路,作浮梁,治月城,避偏桥栈道,军获安作,转铜无阻。”[13]
这种局面并未得以保持,三年之后又以按察司佥事戴宾为副使,整饬松潘兵备。巡抚右副都御史孙仁奏称:自洪武初年以来,“所遣皆重臣名将。正统天顺间,奉命镇守皆侍郎御史,职位尊崇,故威令易行。其后……率以副使整饬,较之侍郎、都御史,职位既殊,事多掣肘。今见调佥事李廷璋于此整饬兵备,则其职位与副使又有不同,将来行事,尤为掣肘。”[14]镇守松潘卫官员品级渐趋低微,表明明王朝对松潘防备的日益懈弛。与此同时,卫所制度随着军屯制的破坏、边将的贪暴,慢慢动摇乃至解体。于是明王朝在松潘地区的统治严重地削弱。
三
明王朝在建置卫所制度的同时,还大力推行土司制度。《明史·四川土司一》载:洪武十四年“置十三族长官司,秩正七品。”十三族长官司为勒都、阿昔洞、北定、牟力结、蛒匝、祈命、山洞、麦匝、者多、占藏先结、包藏先结、班班、白马路。“其后复隶松潘者,长官司四,曰阿思、曰思囊儿、曰阿用、曰潘斡寨,安抚司四,曰八郎、曰阿角寨、曰麻儿匝、曰芒儿者。后又以思曩日安抚司附焉”。松潘地区的安抚司、长官司一直延续到清代,有的发展壮大,颇具影响,举例如下。
阿昔洞,今若尔盖县北河西乡。洪武二十一年“朵贡生番则路、南向等引草地生番千余人寇潘州阿昔洞长官司,杀伤人口。指挥周助率马步军同松潘军讨之”。[15]宣德三年,阿昔洞长官舍人朝贡,被赐与纱、綵、币等。[16]清初尚有阿昔洞千户所,管辖十一寨。
祈命,今松潘县水昌乡祈命寨。宣德三年贡马,五年禅师出儿轮等贡马,六年攻北定、新唐等关。正统四年商巴举兵反抗。后因人口增殖,祈命、商巴分立,故清初有祈命土千户,辖十一寨。商巴土千户,辖商巴、下商巴、八郎等十寨。
麦匝,今黑水县麦扎乡。宣德三年朝贡,正统七年曾发生暴动。清初有麦匝土千户,辖十五寨。
山洞,今羊峒。永乐二十二年贡马,正统七年与麦匝等暴动。清初有三舍羊峒土百户。此外尚有羊峒前山三十八寨,中羊峒隆康等十八寨,下羊峒边山等十五寨。
此外,牟力结、占藏光结、蛒匝、北定等均有相当影响。
明代不断增设土司。如思曩日长官司,今南坪县北部。洪武二十六年“西番思曩日等族来归,进马百三十匹,命给金铜信符并赐绮袭衣”。[17]正统十一年“设四川思曩日安抚司,以头目阿思观为安抚。......先是阿思观文端葛,洪武中归顺,朝廷给与金牌,令抚番人。”[18]但是,端葛被封何职,已无记载。只知阿思观“能招抚生番,累有边功”,故予晋升“特置安抚司,以授之职”。[19]思曩日长官司进而为安抚司。
此外永乐五年设杂谷寨安抚司和达思蛮长官司,十五年设八郎安抚司。正统年间又命寨首多儿者少为芒儿者安抚使,酸南占藏为阿角安抚使,沙卜林占甲为潘斡长官司长官。[20]这些土司原则上三年一贡,朝廷依例赏赉。
明王朝曾打算利用土司,在松潘地区建立赋役制度。洪武十六年,朱元璋敕谕松州卫指挥佥事耿忠:“西番之民归附已久,而未尝责其贡赋。闻其地多马,宜计其地之多寡以定赋。如三千户则三户出马一匹,四千户则四户共出马一匹,定为土赋,庶使其知尊君亲上,奉朝廷之礼也。”耿忠回奏说:“臣所辖松潘等处安抚司各族长官司,宜以其户口之数,量其民力,岁令纳马置驿,而籍其民充驿夫,以供摇役。”[21]不过这只是一厢情愿,明王朝在松潘地区推行赋役制度的企图未能实现。
松潘藏区和明王朝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茶马贸易上。洪武十四年“四川松茂州三卫以茶、薑、布、纸易马送京师”。[22]“汉中茶三百万斤,可得马三万匹。四川松茂茶如之”。[23]松潘行茶引,向未定额。隆庆三年,“边引四千道行销松潘”。[24]但是,这种茶马贸易,是服务于军事的需要,是控制松潘地区的一种手段。即所谓“西陲蕃篱,莫切于诸番。番人恃茶以生,故严法尽之,易马以酬之,以制蕃人之死命,壮中国之蕃篱。”[25]以此之故,明王朝严禁贩运私茶。
明代对松潘地区着力于政治、军事的统治,同时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花了很大功夫。利用藏民信奉喇嘛教习惯,扶持僧侣,以达到“因俗以治,俾相化导”的目的。
喇嘛在藏民心目中威信极高。阿昔洞人说:“我西番大小二姓为恶,杀之不惧,醢之不惧,国师喇嘛在中劝化,则革心信服,从善演教。”[26]宣德六年,在松潘地区设僧纲司,置都纲、副都纲各一员。任命著名僧人为“国师”、“禅师”。正德《四川志.西番风俗》载:“夷俗尚异端,故于松潘复立番僧二人为国师,曰商巴,曰绰领。二人为禅师,日黎巴,日完卜。商巴事道,黎巴事佛,皆授银印,令抚谕之。”可见他们不仅主持宗教事宜,而且具有统治地方的权力。
明王朝对有“导化”之功的僧人,均加封号,并予升级。如正统五年“官番僧林占、王正为善化禅师,离叭喇嘛为崇善禅师,给银印、赐勒并衣帽。”[27]景泰七年,升禅师智中为国师、都纲远丹藏为禅师。成化二年,以西番禅师远丹藏卜为国师,都纲子嫦为禅师。
明王朝一方面利用喇嘛为其招抚政策服务,如正统七年,麦匝、山洞、阿用暴动,令国师罗只儿监藏前往告谕,“晓以祸福”,[28]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明王朝的军事活动也多借助于喇嘛的帮助。永乐初,金川寺僧哈衣麻衣因防御黄毛番有功,赐号金川演化禅师,授银印,传徒世袭,管寨十五。正统六年,都纲桑儿者、先给结因充当响导“及通报军情有功”“量加慰劳”,并令在本地建立寺庙。[29]正德时,为保证运送军粮和商贾的安全,曾命官军“会同番僧喇嘛逐程护送,......量给茶、酒、布匹以抚恤之”。[30]
除喇嘛教外,明王朝在松潘还大力提倡佛教和道教,修建许多佛寺和道观。佛寺如洪武二十六年建的大悲寺,正统十年勅颁佛经,并建藏经阁,嘉靖时建太平寺、圣明寺以及崇祯时期的报国寺。道观有洪武时修建的玉虚观、赤松观,万历时的东岳庙、黄龙寺等。
为了灌输封建文化,明王朝在松潘创办学校。“使民夷子弟皆知读书,则礼文兴行,民俗归厚”。[31]松潘卫学和“筹边书院”建于景泰年间。为了充实卫学的经费,弘治时都御史童轩置学田于城东。后来学田被水冲毁,“万历间兵使杨一桂复于县南红花屯隔岸置学田,每年收麦租二石有奇”。[32]
不少内地知识分子来此传授文化知识。其中比较知名的人士有李逢年,雅州府人,卫学教授;穆世楷,雅州府人,贡生;高尚年,夔州府人,贡生。卫学培养了不少“多识治体,晓畅边务”[33]的学生。
明王朝在松潘地区推行卫所制度和土司制度,扶植当地宗教,重用藏族僧侣,设置驿站,开发交通,建立寺庙,创办学校,其本意自然是维护其在松潘这一战略要地的统治,保证西南疆土的安全。但在客观上促进了松潘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对改变松潘落后闭塞的状况具有相当作用。
四
明王朝在松潘地区的统治基础是卫所制度,随着卫所制度的动摇,明王朝在松播的统治也日趋削弱。
明初,松潘卫即实行屯田“以裕兵食”,“迨后改兵为民,屯田遂废,屯粮亦无可稽”。[34]驻军的粮饷便成为严重的问题,全靠内地解运。松潘地处穷山恶水,石泉、坝底、尤州皆羊肠一线,輓运十分艰难。为解决军粮,明统治集团曾设想和采取种种办法。如宣德初“定拟餽送以十分为率,民运七分,兵运三分”。士兵既要守堡、作战,又要负运粮饷,必然影响其战斗力。弘治元年实行奖励输粮之法,将军粮“输入边境者,每石增给脚价银,折盐二引,即于四川盐课司存积盐内支给。其输米至三十石或银五十两者,给冠带荣身。输至三百石者,亦先给冠带,至年丰如数赏之”。[35]到正德四年,四川守臣又提出了新的设想,主张实行招抚的办法。即由“每寨择其众所信服者立为牌头、老人名色,就令管束诸蛮。凡遇粮夫使客商贾经行,并官军送哺往还,各会同僧番喇嘛、宫军逐程护送。朔望赴所辖卫所,听参将兵备官查审,用命不用命,量给茶酒布匹以抚恤之”。[36]这一办法看起来比较明智,但没有材料证明有过推行。实际上,卫所对土司所管各寨本无干予之权。至于喇嘛,虽然部分接受封号,但是还有不少喇嘛对明王朝抱对立态度。因此会同牌头、喇嘛护送军粮之策,难于付诸实践。
上述办法俱无明显效果,明统治集团只能是“东路往来者必用钱买路,……幕府月取军粮买酒,布与番人,名赏番,其实买和也”。南路“番蛮不时据险截人行,名曰架咀。故行者必以钱买路”。“须南行者,多具银货买路方行”。[37]给运送粮饷造成很重的负担。问题还不是到此为止。历经千辛万苦运来的粮饷,竟无官监收入仓,反被官吏贪污中饱。
卫所给养不能保证,卫所制度因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而动摇起来。使明王朝在松潘的统治地位陷于严重被动的局面。孝宗皇帝对此十分焦虑,他说:“四川松潘远在万山之中,所管威、茂等州,叠溪等处,与番夷巢穴杂处。粮运经行多被阻截,往往剋减军粮,置办酒食布匹,犒劳买路而复得进。其守备等官,不能宣布朝廷威德,抚驭无方,以致番人轻视,聚众劫掠军民,攻围关堡。近闻四川荒旱,军饷缺乏,万一戍卒逃散,孤城失守,地方贻患,可谓寒心。”[38]但是明王朝拿不出疗治的办法,松潘卫只能是愈发腐朽下去。
松潘卫在高级官员任职在镇之时,能够凭借官员的权威协调各方。后来在镇官员品级降低,松潘卫固有的矛盾显露出来,与此同时,一些必要的军事机构被撤销,必要的军事活动无形终止。如东南二路原有游击将军往来于中,每年二、八月“潘松总兵与茂州参将会议一次,松潘兵备会议一次,每会皆游击率兵与偕,军威犹振”。后革去游击,“巡抚官以用威慑为启衅,遂事持重,不事巡理”。[39]松潘卫的机构既不健全而且又陷入局部瘫痪状态。而粮饷困难又使种种矛盾更加尖锐。松潘卫的官军,则千方百计设法调离,甚至“多嘱人伪告贼罪,改调别卫,以图自全”。[40]不惜以犯罪的名义,达到脱离松潘卫的目的,其腐朽可想而知了。
为了维持松潘卫不致立即解体,明王朝对官军的不法行为,只得迁就和容忍。正统十二年四川监察御史严颐奏称指挥佥事王杲、高广奴役士兵,占人田园,怯儒无能,请置诸法。英宗竟以正值“有事之秋”,而宽宥之。次年,指挥丘义又奏王杲不能安边并贩卖私茶。巡按御史要求逮治,但英宗“诏特宥杲”。正统十四,终因王杲劣迹斑斑,激起民变,才不得不加以究治。迁就和宽容,助长卫所军官的贪暴,卫所制度日益腐败。
由于军官的苛虐、粮饷不济,松潘卫所的士兵处境十分悲惨。早在永乐时期,他们已处于“饥者待食,朝不保夕”的境地。宣德年间,“松潘叠溪诸处仓粮支销迨尽,别无储积”。正统十五年都指挥赵得言:“松潘边地苦寒,洪武时军士岁给棉布三匹,棉花三斤。宣德以后始折半给赐,近又三岁一给,军士贫窘,”[41]衣食两缺,只好以借“番债”度日。由于债负如蝟,不得不替番人种田以抵债。以致“成都五卫班军释锄充数,有名无实”。[42]有的士兵则外出经商。难怪有人说:这些士兵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欲望其竭力御敌,难矣!”[43]
对四川唯一的“纯乎边者”的松潘卫,明初统治者对它的特殊性虽有相当认识,但除采取一些临时性的补救措施外,提不出更为妥善的办法。当明王朝整个统治形势稳定的时候,松潘地区也较为平静,松潘卫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明王朝政治的腐败,卫所制度的动摇,松潘卫种种矛盾更为尖锐。一方面是卫所军事力量的削弱,另一方面是民族矛盾激化,藏羌等族人民反抗斗争不断爆发。“西陲重镇”成为四川沉重的包袱,大量人力、物力的损耗造成了统治力量的空虚,以致“奢安之乱”、“播州之乱”连续出现。可以说,四川是明王朝统治最早动摇的地区。这也是明末农民战争在四川特别活跃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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