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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駹历史沿革考

发布时间:2015-10-14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摘   要]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冉駹人群就已经生活在岷江上游地区。在不同时期虽然有不同的人群融入其中,但冉駹作为当地人群的主体却一直没有发生变化。数千年来,他们使用同一民族称呼,几乎固定地生活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并一直维持着一种以山地农业兼畜牧业、外加“入蜀为佣”为特征的生计方式。他们是岷江上游地区一个历史悠久、超强稳定的族群。

【关键词冉駹日玛戈基人


古代文献对冉駹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华阳国志》。由于上述诸籍成书在两汉及魏晋时期,其内容也主要反映当时社会经济的面貌,因此学界普遍认为冉駹的活动仅在汉魏时期,是汉魏时期居住在川西北地区的一个“历史民族”。至于冉駹在当地的再早活动,以及魏晋之后的发展演变,学界鲜有论及,即使偶有涉猎,也是语焉不详。本文拟根据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对冉駹历史沿革给予梳理,以期揭示该地区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

一、先秦时期的冉駹

检索留存至今的各类资料,古代文献对冉駹的最早记载始于司马迁《史记》。《史记》卷116将冉駹列入《西南夷列传》,并就其所处地域、生存状态等作出概要描述。所谓“西南夷”,在该列传第一段结尾处的小结中,解释为“巴蜀西南外蛮夷”。西南夷又分为“南夷”和“西夷”。显然,冉駹属于“西夷”范畴,其地望在“蜀之西”、“筰以东北”、白马之西南,生产形态处于“或土著”、“或移徙”的状况。

《史记》成书于汉武帝征和初年,《西南夷列传》所描述的冉駹人之状况即是当时该族群的基本面貌。但可以肯定,冉駹人在当地居住和活动的时间远早于这一年代。据同书《司马相如列传》记载:“邛、筰、冉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时尝通为郡县,至汉兴而罢。今诚复通,为置郡县,愈于南夷”[1]。据《八编经世类纂》卷233《松潘边考》载:“松潘,古冉駹地”。又据《水经注·江水》:“秦昭王以李冰为蜀守,冰见氐道县【湔氐道】有天彭山,两山相对,其形如阙,谓之天彭门,亦曰天彭阙”[2]。再据《蜀水经》:“松潘分府,故湔氐道也,秦置,属蜀郡”[3]。湔氐道之所在,民国《松潘县志》卷二云:“湔氐故道,《一统志》:在(松潘)厅西北”[4]。因此,《史记》所谓“秦时尝通为郡县”,指的就是公元前4世纪初秦国统一巴蜀后,在冉駹地区建立行政机构,将冉駹地区纳入中央王朝管理的事实。所以,《保县志》卷一《邑治》云:“保县,古冉駹国地。唐虞为氐羌,夏为要服、荒服,商仍氐羌,周为蜀羌。秦分四十郡,梁曰蜀郡,别冉駹为湔氐道”[5]。《茂州志》卷一《沿革》载:“茂州,古冉駹国地。秦分梁为蜀郡,别冉駹湔氐道。汉元鼎六年,以其地置汶山郡,治汶江县”[6]。《汶志纪略》卷一《建置》说:汶川县“古為冉駹夷地。唐虞為氐羌,夏為要服、荒服,商仍氐羌,周为蜀羌,秦分四十郡,梁曰蜀郡,置冉駹地為湔氐道”[7]

冉駹不仅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活跃在当地,即使在更早的殷商时期,他们与中央王朝也有着密切的交往。著名国学大师饶宗颐先生在《甲骨文中的冉与冉駹》一文中指出:甲骨卜辞中有很多关于冉駹的记载[8],如:《诚斋殷墟文字》369记载:“庚午卜宾贞:令什、冉归于……”;《甲骨文合集》452记载:“冉黾(駹)羌、众白人归于□”;《甲骨文合集》4 5 1 记载:“贞:其用冉黾(駹)羌……”等。鉴于冉駹等族群在当地居住时间之悠久,故司马相如在《难蜀父老》中感叹道:邛、筰、西僰、冉駹等西夷人群“之与中国并也,历年兹多,不可记已”[9]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在岷江上游地区发现数量众多、以石棺为主要特色的古代墓葬。石棺葬文化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历经夏商、春秋,一直到东汉晚期,甚至到宋元明清时期依然存在。据考古资料,石棺葬文化与当地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有着直接的承袭渊源,是在新石器时代文化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丧葬形式。岷江上游地区石棺葬文化分布地与冉駹人群居住地高度一致,也与《华阳国志·蜀志》关于:蜀侯蚕丛“死作石棺石椁,国人从之,故俗以石棺椁为纵目人冢”的文化特征完全吻合[10]。“蚕丛”、“冉駹”乃不同时期之不同记录者对居住在岷江上游地区的同一族群的不同音译。据《史记·三代世表》正义引《普记》:“蜀之先肇于人皇之际。黄帝与子昌意娶蜀山氏女,生帝喾,立,封其支庶于蜀,历虞、夏、商”[11]。所以,我们认为冉駹人群至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经生活在岷江上游地区,是当地历史最为悠久的一个土著民族。

二、汉晋时期的冉駹

至西汉初年,秦在冉駹等西夷地区的建置一度废止,中央政府“皆弃此国而关蜀故徼”[12]。西汉政府暂时放弃对冉駹等地区经营的原因除国力不济、匈奴猖獗外,也与后勤保障困难、将士及官吏生活条件艰苦、社会舆论压力集聚等有关。当然,最主要还是与冉駹等族群骚扰内地郡县、与中央政府长期对抗联系在一起。据《史记·西南夷列传》卷116记载:“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戍转相饟。数岁,道不通,士罢饿离湿死者甚众;西南夷又数反,发兵兴击,秏费无功。上患之,使公孙弘往视问焉。还对,言其不便。及弘为御史大夫,是时方筑朔方以据河逐胡,弘因数言西南夷害,可且罢,专力事匈奴。上罢西夷,独置南夷、夜郎两县一都尉,稍令犍为自葆就”[13]。同书《司马相如列传》也记载:武帝时期,“唐蒙使略通夜郎西僰中,发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为发转漕万余人,用兴法诛其渠师,巴蜀民大惊恐。上闻之,乃使相如责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为此,司马相如根据武帝旨意形成《喻巴蜀檄》。檄文开宗明义指出:“蛮夷自擅不讨之日久矣,时侵犯边境,劳士大夫”。也反映出在元鼎六年前,中央政府与冉駹等西南夷地区的关系相当紧张[14]。此外,《盐铁论·备胡》第三十八关于“往者,四夷俱强,并为寇虐:朝鲜踰徼,劫燕之东地;东越越东海,略浙江之南;南越内侵,滑服令;氐僰、冉駹、巂唐、昆明之属,扰陇西、巴蜀”的记载[15],也说明在汉初,中央政府与冉駹等西南夷的关系并不安定。

当然,在西夷中,像邛筰一类还是具有明显的亲汉倾向。汉武帝抓住机会,派出使臣开始大规模招徕包括冉駹在内的西夷人群。据《司马相如列传》:“唐蒙已略通夜郎,因通西南夷道,发巴蜀、广汉卒,作者数万人。治道二岁,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费以巨万计。蜀民及汉用事者,多言其不便。是时邛筰之君长,闻南夷与汉通,得赏赐多,多欲原为内臣妾,请吏,比南夷。天子......乃拜相如为中郎将,建节往使。......司马长卿便略定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16]。关于该事件发生的时间,徐广集解曰:“元光六年也”,即公元前129年,距西汉政府正式在冉駹地区建立汶山郡尚有18年的时间。

之后,西汉政府为打通从西南地区通往大夏、安息的道路,再次派出使臣与冉駹接触。据《史记·大宛列传》卷123记载:元朔三年(前126)后,汉武帝“乃令骞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出駹,出冉,出徙,出邛、僰,皆各行一二千里”[17]。虽然这次开通西南夷道的努力,因为昆明夷所阻,未能达成意图,但无疑为之后中央政府在冉駹地区的统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有了秦国(朝)在冉駹地区的统治经验,加上武帝时期多次派出使臣加强对冉駹人群的联络,到元鼎六年(前111),西汉政府在冉駹南邻地区大规模展开军事行动,破南越,诛邛君,杀筰侯,给冉駹等人群带来极大不安。武帝顺势在冉駹地区设置汶山郡,冉駹地区再次顺利纳入中央政府的管辖。桓宽在《盐铁论·结和》第四十三中对这一事件褒誉有加:“先帝兴义兵以诛强暴,东灭朝鲜,西定冉駹,南擒百越,北挫强胡,追匈奴以广北州,汤、武之举,蚩尤之兵也”[18]。可见,当时人们已经把“西定冉駹”当作“武帝征伐四夷,开地广境”的一次巨大成功。

不过,汉朝建置的汶山郡并非将冉駹地区完全囊括在内。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元鼎六年,以广汉西部白马为武都郡,蜀南部邛都为越巂郡,北部冉駹为汶山郡,西部笮都为沈黎郡,合置二十余县”[19]。所谓以“北部冉駹为汶山郡”,指的是在冉駹的北部地区设置汶山郡。至于冉駹南部地区,则可能因接近蜀地,当地居民汉化程度较深,故已纳入蜀郡管辖。

武帝时期,为应对南征北战带来的巨大财政开支,西汉政府“重赋于民,......故民重困”[20]。在郡县行政系统内的冉駹人,也需向汉王朝纳赋服役。由于冉駹地区自然条件差,出产有限,当地居民无力缴纳名目繁多的赋税,导致反抗。骆武在残酷镇压冉駹东北地区白马羌发动的反抗事件后,旋即“慰劳汶山”,以稳定局势。但是,汶山“吏及百姓”仍表示“更赋至重,边人贫苦,无以供给”,坚决要求废除郡县。到宣帝地节三年(前67),宣帝同意冉駹人的请求。《后汉书》记载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汶山郡)并蜀郡,为北部都尉”。《西汉会要》亦云:“汶山郡......宣帝地节三年省,并蜀郡”。也就是说,在建郡45年后,西汉政府将冉駹北部地区的汶山郡并入蜀郡,置蜀郡北部都尉,《华阳国志》又称之为“蜀郡北部冉駹都尉”[21]。至灵帝时,始废蜀郡北部都尉,恢复汶山郡的建置。

建安十九年(214),刘备进入成都,自任益州牧。《三国志.蜀书》记载:“蜀既定,(陈震)为蜀郡北部都尉,因易郡名,为汶山太守”。可见,在蜀汉正式立国之前的建安末年,冉駹地区即为刘备所控制,并在该地区设立蜀郡北部都尉。之后,又改蜀郡北部都尉为汶山郡,治绵虒。此外,蜀汉考虑到汶山郡东北与阴平、武都两边郡靠近,于太康中在汶山郡边缘地带建立汶山、龙鹤、冉駹、白马、匡用五个围,“皆置脩屯牙门”[22]。西晋之初,仍在冉駹地区建有五围,以加强值守。

三、 隋唐明清时期的冉駹


除《史记》《汉书》《后汉书》等“正史”对冉駹有过大量的写实性质之记载外,《隋书》也有开皇八年(588)“冉尨(駹)羌作乱,攻汶山、金川二镇,沙罗率兵击破之”的记载[23]。这是二十五史中最近一次关于冉駹活动写实性质的记载。之后,二十五史对冉駹一般只有追述性质的记载。在这类记载中,作者一般在“冉駹”一名前冠以“古”字、先朝名称,或以“史称”注明。例如,《明史》卷三百一十一:“茂州,古冉駹国地”等等[24]

虽然在《隋书》之后,二十五史对冉駹写实性质的记载越来越少。但在不同时期的方志、碑铭、官员的奏折以及各种文艺作品中,关于冉駹写实性质的记载仍然比比皆是。

唐《盖巨源墓志铭》:“大中初,冉駹故俗首率归降时,节度使扶风公,虑扣关之精诚,恐蕃情之多诈。将为侦逻,慎选全才。公去,乃单车深逾雪岭,斥候边徼,具审戎心。不劳百战之功,归复数城之地。因权郡印,以报殊功。自后监抚汶山,假领僰道,皆闻异绩,布在人谣”。铭文讲的是冉駹首领率众归附唐王朝时,盖巨源单车出使,深入冉駹地区,出色完成侦查、认定及安置内附冉駹首领的工作,并收复数城之地。又,唐杜佑《通典·边防》卷第一百八十七:“汶山夷在蜀郡西北,即冉駹也,今通化郡”[25]。这些都是关于唐代冉駹人活动的有力证据。在明代,关于冉駹的记载更是十分丰富。从秦汉开始,直至隋唐、元明清时期,从成都到松潘一线的道路,因岷江穿越其间,被称为“岷江道”。又因当地居民主要以冉駹为主,故称叫“冉駹道”。“冉駹道”以茂州为节点,将茂州至松潘一线称为“冉駹北道”,将茂州至灌县一线称为“冉駹南道”。所以《国榷》卷73万历13年11月丁巳条有“松潘夷犯平夷堡,巡抚徐元泰请兵之。命大举。初,松潘南黄沙坝、雪山诸羌国师、剌麻布数有四十八寨,与西虏宾兔结,诸小种豪湾仲、占柯等附之,出没黄沙坝狭中,伺便劫掠,杀军尉二人,冉駹北道不通”的记载[26]。又,《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四川总部卷580《蜀川边方》记载:“今播蔺、邛莋、酉阳、石砫帖然受约束矣,无论也。独北一隅当讲求耳,西北冉駹地也。冉駹即今威茂之境,其西为叠溪,又其西为松潘,吐蕃、氐羌诸种落杂居,崖嶂箐峒险阨,相雄长”[27]。显然,在明代,人们也习惯用川西北地区居民的自称--“冉駹”来称呼当地居民。当然,汉人也约定成俗将他们称之为“羌”或“氐羌”。再,明万历元年(1573),明朝统治者大规模出兵镇压都掌蛮。次年三月,明国史馆修撰李长春撰《平蛮碑》,其文曰:“公(四川巡抚曾省吾)至,谋之部使者扶风孙公,因檄下文武大吏,征兵转饷,期三月毕会。又檄冉駹诸酋长,各率所部兵以俟”。这是中央政府要求冉駹地区各土司率领土兵准备参战,为国出力。同年,翰林院经筵讲官任瀚再撰《平蛮碑》:“先是募郡国敢死恶少年,增兵至十四万。公(曾省吾)按兵法分五路并进,各将二万八千,以行营副使江(兵巡副使李江)督诸军事,显(南中军都督刘显)、仁威引兵入黑帽,军其西,断吕郜、乌蒙、豕峨诸路;成(故总兵郭成)将所部出印坝,军其南,以当芒部、越巂、牂柯;泽(参将张泽)军出谷爆,阵其北,以绝冉駹、董卜韩胡;韩似甫军得穵口,阵东北,断其内寇,使毋滑饷道毋隘储胥以资寇食;任继祖军西北,与显兵合五阵环络如连珠,缓急相应”。碑文讲的是明军在都掌蛮北部地区预设战场,防止其冲出包围圈,沿岷江北上与冉駹、董卜韩胡等少数民族联合。又,四川巡抚张时彻《平白草番记》:“爰有冉駹之孽曰勒都,夺甘泉、白土二乡之地而有之,是谓白草番(羌)之始也”[28]。说的是白草羌来源于冉駹居住地中一个叫“勒都”的地方。清代,人们尚称当地居民为冉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八十一收入的乾隆三十二年钦定皇朝通典提要》即有“近复戡定冉駹,开屯列戍。皇舆广阔,更非九州旧界所能包”的记载[29]。讲的是乾隆十七年(1752),四川总督策楞等带兵擒斩苍旺,罢黜杂谷土司,在杂谷脑河流域置营设戌一事。

上述记载既是考察冉駹人群历史沿革的关键,也是研究其发展演变脉络的最重要依据。这些记载说明从古至今,冉駹人就一直生产、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不同时期虽然有不同的人群融入其中,但冉駹作为当地人群的主体却一直没有发生变化。

至清朝乾隆之后,冉駹出现在文献中的情况除追述性质的记载外,写实性质的记载已经越来越少。到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冉駹一词逐渐被“日玛”、“日麦”、“尔玛”等现代汉语音译词汇代替。这些称呼虽略有差异,然均为商周、秦汉,直至隋唐、明清以来生活在当地之“冉駹”族群的不同音译。“冉駹”即“日玛”、“日麦”、“尔玛”。数千年来,他们使用同一民族称呼,几乎固定地生活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并一直维持着一种以山地农业兼畜牧业、外加“入蜀为佣”为特征的生计方式。他们是龙门山西侧、岷江上游地区一个历史悠久、超强稳定的族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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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李元.《蜀水经》卷1[M].成都:巴蜀书社,1985年9月.

   [4](民国)张典.《松潘县志》卷2[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13年7月.

[5](清)陈克绳.《保县志》卷1[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13年7月.

[6](清)杨迦怿.《茂州志》卷1[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13年7月.

[7](清)李锡书.《汶志纪略》卷1[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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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1][22](晋)常璩《华阳国志》卷3[M].成都:巴蜀出版社,1984年7月.

[11](汉)司马迁.《史记》卷13正义引《普记》[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5月.

[12](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5月.

[13]汉)司马迁.《史记》卷116[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5月.

   [15](汉)桓宽.《盐铁论》第三十八,[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年6月.

[17](汉)司马迁.《史记》卷123[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5月.

   [18](汉)桓宽.《盐铁论》第四十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年6月.

   [20](汉)班固.《汉书》卷72[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5月.

   [23](唐)魏徵等.隋书》卷46[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5月.

[24](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11[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5月.

[25](唐)杜佑.《通典》卷第187[M].长沙:岳麓书社,1995年11月.

   [26](清)谈迁.国榷》卷73万历13年11月丁巳条[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月.

   [27](清)周博琪.《古今图书集成卷580[M].台北: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本.

   [28](清)赵德林.《石泉县志》卷10[M].北川:北川县史志办重刊,2008年9月.

   [29](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81[M].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


   [作者简介]耿少将(1963-),羌族,阿坝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