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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州级社科研究基地和普及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4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各县(市)委宣传部、州级有关部门:

2015年州社科联在全州范围内启动创建了第一批研究型、公益性、开放式的州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普及基地,社会反响良好。第二批州级社科研究基地和普及基地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社科研究基地

对象:州县(市)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有关单位。

条件:1、具备承担州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相应的基础条件、整体实力和研究优势,拥有相应学科人才和研究队伍。

2、拥有承担州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一批近期相关研究成果(时限在5年以内),在完成州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中具有良好的学术信誉。

3、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能够在创新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中起明显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4、保证每年对州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投入一定的研究经费。

5接受州社科联的工作指导、交办的社科研究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

(二)社科普及基地

对象: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我州依托文化事业场馆、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包括文化事业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群艺馆,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历史、文化、红色景区;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的各项任务,能在我州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3、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或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具体管理部门,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社科普及管理人员和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实施载体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4、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一旦命名后保证社科普及基地所属政府(单位)每年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

5、接受州社科联的工作指导、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实行分级申报,即各县(市)的项目向所属县(市)委宣传部进行申报。各县(市)委宣传部可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在择优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合格申报单位并统一上报州社科联。州级部门直接向州社科联申报。

2、申报提交材料:《阿坝州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附件一)或《阿坝州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附件二)。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6年10月31日前。请各县委宣传部及时向相关单位传达,做好基地申报组织工作。申报材料报送至州社科联科普部,邮箱:abzskl@126.com,电话(0837)2823882。

经考核,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单位,将择优推荐为省级社科研究基地和普及基地。

附件:1、《阿坝州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

2、《阿坝州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


阿坝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7月4日